明校规·守纪律·正言行 — 经济管理学院校规校纪专题学习会筑牢学生成长底线

作者: 时间:2025-11-24 点击数:

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营造纪律严明、文明有序的校园生态,11月24日晚上7点,经济管理学院“同行为你”辅导员工作室举办“明校规·守纪律·正言行”校规校纪专题学习会。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兼学工副院长张易担任主讲人,各年级学生代表齐聚在J2-311共同聆听这场思想性和实践性兼具的育人课堂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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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伊始,张院长以“无规矩不成方圆,守纪律方行致远”为核心,从处分类型、违纪行为界定、请假流程、考试纪律、住宿管理及处分解除六大维度,对校规校纪进行全面解读。会上明确,从轻处分适用于主动认错、挽回损失等情形,而故意隐瞒事实、伙同校外人员违纪、多次违纪等行为将面临从重处理,为学生行为划定“硬标尺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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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校园常见违纪行为,张院长作出详细说明:违反宪法、刑事犯罪、严重考试作弊、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等八种情形将直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;结伙斗殴、盗窃诈骗、赌博吸毒、网络违规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,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不等的处分;男女交往不文明、破坏公共财物、违规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等行为,也将面临相应纪律追究,让学生清晰知晓“不可为”的边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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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纪律是本次学习的重点内容。会上明确,携带规定外物品未按要求放置、开考信号前答题等一般违纪行为将给予警告处分;传递答案、使用通讯设备等作弊行为,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;代替考试、组织作弊等严重违规行为,直接取消课程成绩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张院长结合赵某某携带手机作弊、关某某请人代考等典型案例,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,筑牢诚信应考的思想防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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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常管理方面,张院长详细讲解了请假流程:学生需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,按请假时长分别由辅导员、学院院长、学工处处长或主管校长审批,请假超学期三分之一需办理休学;旷课将按学时累计处理,累计60学时以上将面临开除学籍处分。在住宿管理方面,明确公寓门禁时间为23:00,严禁晚归夜不归宿、私自调换床位、异性留宿,禁止使用热得快等违章电器及抽烟酗酒,要求学生做到“人走电断、节约水电、保持整洁”,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。

为鼓励违纪学生改过自新,学习会上张院长还解读了处分解除办法。受警告、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,考核期满6个月可申请解除;受记过、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,考核期满12个月可申请解除,考核期内需表现良好、提交思想汇报且经班级2/3以上同学同意。同时,在科技竞赛、公益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,可申请提前解除处分,为违纪学生提供“改过自新”的路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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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动环节中,张院长与同学们围绕请假审批、处分解除条件、宿舍安全细则等问题展开交流,现场答疑解惑,让校规解读更接地气。同学们纷纷表示,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校规校纪的重要性,今后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,规范自身言行,争当文明学子。

会议最后,张院长带领全体同学齐声朗读。“明校规,知敬畏,守纪律,不越线,正言行,树新风,共筑文明校园,不负青春时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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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语



校规校纪建设需要全校师生协同发力,全体学生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,主动争当优良校风学风的建设者与受益者。此次专题学习会的召开,为我院后续学生管理工作明确了方向、细化了举措。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开展校规校纪专项整治行动,不断优化育人环境,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年保驾护航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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