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构建风清气正、秩序井然的校园育人环境,经济管理学院于11月24日晚7点在J2-311教室举办"明校规·守纪律·正言行"校规校纪专题学习会。学院党委书记兼学工副院长张易担任主讲人,各年级学生代表齐聚一堂,共同接受了这场兼具思想深度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纪律教育。

张易院长首先对校园常见违纪行为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明确界定。他指出,违反宪法、构成刑事犯罪、严重考试作弊、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等八种行为将直接导致开除学籍;结伙斗殴、盗窃诈骗、赌博吸毒、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,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不等的处分;男女交往不文明、破坏公共财物、违规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等行为,也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罚。通过清晰的边界划分,让每位学生都明确知晓校园行为的"红线"和"底线"。
考试纪律是本次学习的重点内容。张院长详细解读了各类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:携带规定外物品未按要求放置、开考信号前答题等一般违纪行为将给予警告处分;传递答案、使用通讯设备等作弊行为,将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;代替考试、组织作弊等严重违规行为,直接取消课程成绩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结合赵某某携带手机作弊、关某某请人代考等典型案例,张院长深入剖析了考试违纪对个人学业和未来发展的严重影响,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应考的正确观念。

在日常管理方面,张院长对请假制度进行了详细说明:学生需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,根据请假时长分别由辅导员、学院院长、学工处处长或主管校长审批;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时长三分之一的学生,需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;旷课将按学时累计处理,累计旷课60学时以上将面临开除学籍处分。

在住宿管理方面,张院长强调了公寓安全的重要性。明确规定公寓门禁时间为23:00,严禁晚归夜不归宿、私自调换床位、异性留宿等行为;禁止使用热得快等违章电器,严禁在宿舍内抽烟酗酒;要求学生养成"人走电断、节约水电、保持整洁"的良好习惯,共同营造安全、整洁、和谐的住宿环境。
为体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,张院长还详细解读了处分解除办法。受警告、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,考核期满6个月可申请解除;受记过、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,考核期满12个月可申请解除,考核期内需表现良好、定期提交思想汇报且经班级2/3以上同学同意。同时,在科技竞赛、公益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,可申请提前解除处分,为违纪学生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和路径。
互动环节中,张院长耐心解答了同学们关于请假审批流程、处分解除条件、宿舍安全细则等方面的疑问,通过面对面交流让校规校纪的解读更加贴近学生实际。同学们纷纷表示,通过这次学习深刻认识到校规校纪的重要性,今后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,规范自身言行,争当文明学子。

学习会最后,张院长带领全体同学齐声朗读校规校纪宣誓词:"明校规,知敬畏,守纪律,不越线,正言行,树新风,共筑文明校园,不负青春时光。"